一個人是如何對客體產生認知的?

 

從我們的五感與客體產生直接或間接接觸的那一刻,產生了感覺,身上每個能感覺的部位、器官都會接受刺激,然後各器官的覺受統合起來,稱此為知覺,這是感性認識的階段。所以其實我們平日在形容的那些多半都是各器官的綜合知覺而不是單一感覺器官的感覺。

 

當這些知覺被存入大腦,形成了記憶,記憶庫裡的資訊成為知識、成為經驗,然後產生想法,這個思維過程最後形成我們的認知。某天當一個新的經驗產生時,我們就把它和記憶庫的資訊做比對,然後貼標籤做分類。

 

看起來是對新經驗的感覺、感知,但是每一次的感知其實都是從過去經驗承襲而來,所以其實我們對一個人的感知覺絕對不只來自這個人本身,並喚起了內在某些過去的連結。這就是為什麼人跟人的相處,我們總會說很多的解讀是自己向外的投射,所呈現出的不是真正客觀的事實,卻更是內在的需要。

 

在沒有覺察之前,誰都可能不斷在新的關係、新的經驗中討要過去經驗未能滿足的補償。當自己被兩股分裂的欲望或更多複雜的欲望衝撞的不知如何是好,可能會希望關係中的另一人能扮演其中一個欲望的表達,但不論對方是否配合,最終你發現,自己都不可能因此獲得內在的和諧。

 

總有一天必須明白,這種原型式的不滿足、能量間彼此失衡造成的內在衝突,無法透過他人具體的外在作為來使之平衡。因為,我們不可能在戴著有色眼鏡的情況下,看到世界真實的顏色啊!最終還是要回到自己跟自己商量,取得內在的相對平衡,才能向外締結相對和諧的關係──天秤座對應的心理原型,內在的協商者。

 

關於天秤座,當你為了關係中的和諧而採取配合姿態卻壓下心中真實的聲音時,你就創造了自己的不平衡、創造了關係最真實的不和諧──這也是負面的天秤座能量之所以被貼上「偽善」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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